港國安法首案!唐英傑"煽動分裂"有罪

港國安法首案!唐英傑"煽動分裂"有罪 | 華視新聞

綜合報導  / 香港

第一宗「香港版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分裂國家罪,以及恐怖活動罪,罪名成立。

這是香港版國安法,去年7月實施後,當地法院宣判的第一宗,同類案件,被告唐英傑在「反送中」示威中,騎機車撞向員警,唐英傑當場被攔下、逮捕,而機車上,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因此,國安法指定法官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在案發當時,帶有分裂國家的意思,並且,能夠煽動他人分裂國家,根據「港版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至於恐怖活動罪,最高可判終身監禁,法庭明(28)日將聽取被告求情,預計29日判刑。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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