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電信新時代

曾萬 林勳裕 報導  / 台北市

  長久以來,國內因為電信業務交由交通部電信局一家獨攬經營,民眾必須忍受毫無選擇的品質,而電信費率也比鄰近的香港、新加坡要高出許多,這種不合理的現象,使得許多跨國的企業,像是宏碁電腦、台灣飛利浦等公司,不得不把電信中心搬離台灣,不過現在這些現象,從今年開始將大大的改觀,因為本月份十六號通過的電信三法,已經決定從今年開始逐步開放國內外業者經營電信業務,而原來的電信總局將專責維護國內的電波秩序,電信局營業部門則改組為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台灣的電信業務將邁向一個自由化、國際化的新時代,這項改革對於台灣加入國際經貿組織,以及推動亞太營運中心有重大的幫助,但在電信三法審議的過程當中,場外電信員工抗議不斷,朝野協商頻頻觸礁,為什麼這項政府、產業、消費者和電信員工四方面都受益的電信三法,會引起這麼多的爭議呢?

  延宕了八年,攸關國內電信體制改革的「電信三法」,一月十六日終於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到底「電信三法」的重要性何在,為什麼行政和立法部門要開早餐會報協調,立法院袞袞諸公願意挑燈夜戰,而部分電信員工,卻抗議聲不斷呢?讓我們慢慢來告訴您。所謂電信三法是指電信法修正案、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修正案、以及國營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組織條例。過去台灣地區的電信業務,都是由電信總局一家獨占經營,電信局一方面做獨門生意,一方面卻又要監督電波市場的秩序,因此電信局可以說是「球員兼裁判」,所以「電信三法」修訂的目的,就是要釐清電信局「球員兼裁判」角色混淆的缺點。讓原來的電信總局只要負責監督電波秩序,至於電信總局目前的各項業務,則是交由交通部另外成立一個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來經營,另一方面電信業務也透過這次立法,開放讓國內外業者參與投資經營。也就是說,未來國內電信服務,將跨入一個開放競爭多重選擇的時代。

  從這個月底開始,交通部將陸續公告受理業者申請開辦行動電話、呼叫器、資訊網路服務等等各項電信業務,年底前就可以公布核准通過的業者名單,而電信總局也可望在今年七月間完成改組,電信局的營業部門,屆時將改制為國營的中華電信公司,自負盈虧。

  在「電信三法」審議的過程中,部分電信員工以「產業民主」為訴求,要求員工無條件入主董監事會,並且一再抗爭壓迫法案審查,由於這項主張,脫離基本企業經營原則和產權制度,政府認為茲事體大,應該從整體的產業和勞工政策來考量,現在不適合也不需要強行處理。這一項被認為會影響投資意願的主張,最後並沒有納入法案,而是以附帶決議的方式,交給勞資會議決定,由於電信法修正以後,大幅開放外國廠商投資國內電信業務,而且增加了新台幣一千億元的市場大餅,將可以提昇廠商的投資意願。

  電信總局改制以後,設有監理單位、評議委員會、和電信警察局,來監督電信網路的市場秩序,民眾發現不合理的服務可以申訴,電信局也將設置照顧偏遠地區的「電信普及基金」,避免業者只挑賺錢的生意做。而電信業務開放民營,透過市場競爭,有助於提昇服務品質、降低費率,對於台灣的國際化也有幫助。

  正因為已經逐漸成為地球村一員的台灣,在通訊服務方面面臨瓶頸,遠遠落後其他國家,為了留住企業,交通部才不得不徹底地改革國內的電信體制。由於國內電話傳輸速度,只有美國的一半,費用大約是美國的兩倍,加上並非七天二十四小時的服務,對大客戶也沒有優惠,就是因為這種緣故,跨國性的台灣飛利浦公司,才把電信中心從台灣搬到香港。

  營業額超過新台幣一千五百億元的宏碁集團,最近也因為台灣的電信改革步伐太慢,不能再等,宣布要把宏碁的全球電信中心,移往香港或者夏威夷,宏碁集團董事長施振榮表示,宏碁出走是不得已的。由於電信中心是亞太營運中心的神經中樞,「電信三法」的及時通過,總算讓國內外企業,對於台灣發展為亞太營運中心有了信心。

  由於全球資訊網路發展迅速,網際網路INTERNET以及有線電視的興起,通信網路將逐漸成為人類最主要的溝通橋樑,因此國內的電信服務,必須加速國際化的腳步才行。目前國內電腦網路漸漸流行,另外有將近四百萬戶家庭,透過同軸電纜收看有線電視,電腦和有線電視已經成為台灣兩大網路,但是資訊網路上網費用居高不下,有線電視網路則是不能提供雙向的多媒體資訊服務,造成資源浪費,業者希望未來的電信網路,能夠和有線電視以及網際網路相結合,建立跨國性的資訊站。

  而一旦國內電信改革和網路整合成功,電信產業將是台灣產業的明日之星,交通部長劉兆玄表示,「電信三法」完成立法,象徵國內電信自由化、國際化,以及亞太營運中心邁向新的里程碑,同時也兼顧到經濟和電信產業發展,以及電信員工與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可以說是一項「四贏」的政策,如今國內的電信革命已經正式拉開序幕,且讓我們拭目以待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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