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彬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買東西要注意保存期限,特別是食物。不過同款商品,保存期限竟然也不一樣,像是知名品牌樂事洋芋片的保存期限,竟然有六個月與八個月的差別。不只洋芋片、飲料、奶粉,還有冷凍食品,同樣商品保存期卻相差十萬八千里,您該相信哪一個?
同一家廠商甚至是同一個口味的產品,怎麼會有兩套完全不同標準的保存期限。業者強調是為了口感,不過另一家廠牌的洋芋片,保存期卻長達十五個月。同樣商品,不同保存期限的還有冷凍水餃,像龍鳳與桂冠,雖然都是韭菜口味,但保存期桂冠六個月,龍鳳八個月。再看看飲料,舒跑與寶礦力,甚至是百事可樂和可口可樂,不同廠商,即使商品雷同,都有三個月保存期的差距。雖然在保存期限內,廠商都必須付完全責任,但這種漫無標準的保存期限,東西早吃完,當然比較安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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