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類型都一樣保存期限竟不同

產品類型都一樣保存期限竟不同 | 華視新聞

林清彬 詹維耕 報導  / 台北市

  民眾購買食品,都會習慣檢查保存日期,但是市面上同類型,甚至同廠牌出產的食品,居然有不同的保存期限。以可樂來說,不同品牌竟然可以相差半年,由於食品保存期限是由廠商自行訂定,消保官提醒,民眾不能等到保存期限的最後時效才吃,有可能東西都快壞了。

  外包裝打上促銷商品,保存期限就少了兩個月,這一排排食品不論是飲料、奶粉,甚至是冷凍食品,雖然是同質性商品,換了廠牌,保存期限也有所不同。雖然各廠牌因為原料,製成與保存的方法各有不同,而有不同期限的保存,不過目前保存期限仍是由廠商自行訂定,沒有統一的標準。

  雖然依照食品衛生與消保法規定,在保存期限內廠商須付完全責任。消保官仍提醒,及早食用才是自保之道。食的安全,消費者除了睜大眼睛,主管機關仍須加把勁仔細管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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