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2/27 12:00

泡麵搶錢!? 標價48元賣53元

宋燕旻 戴榮賢 報導  / 台北市

  新北市有民眾買了標價48元的泡麵,結帳卻發現一碗變成53塊,店家解釋,這款泡麵兩星期前就漲價,因為那批泡麵是舊包裝庫存,所以標價沒改。民眾批評,這種賣法,根本是搶錢。

  來到超商的泡麵櫃前,張小姐拿了這一款泡麵,仔細看上頭的價格標示是48元,不過拿去結帳之後,發票上的價錢卻打了53元,整整貴了5元,怎麼泡麵會突然變貴了。泡麵漲價了,但是包裝上明明標的還是48元,現場卻沒有張貼出告示,張小姐大罵根本是搶錢。反應過後,再到泡麵櫃一看,原價48元的泡麵被塗改過了,改成53元,泡麵上頭的價格也被用黑色奇異筆塗掉。

  不過,打開外包裝來看還是可以看見原本的價錢,消保官說,如果商品售價和標示不同,消費者可以要求退費。下次買東西前,商品上的價格得看仔細,以免被偷偷漲價買貴了,被多削了一層皮。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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