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雲林縣
打廣告要有創意,不過雲林有一家米糕業者,為了吸引民眾注意,在門口擺了一個三角形的交通號誌,還寫了「慢」這個字,以及「下車吃米糕」的標語,但警方說,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最高可罰2400元。
路邊這塊三角形號誌,看出什麼奇怪的地方嗎,上面的慢很正常,但下方還立了一行字,寫下車吃米糕。原來這塊,不是真的交通號誌牌,而是米糕店的搞笑花招,為了吸引顧客目光。
有民眾覺得有創意,但也有民眾誤以為要放慢速度,果然警車經過,一看就說米糕店違法,要他們拆掉。老闆娘也很無奈,沒想到創意有罪。警方說,把交通號誌拿來做廣告,會使民眾混淆,如果繼續掛著,最高可罰兩千四,要賣一百碗米糕,這樣的廣告,恐怕不符合經濟效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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