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房地合一稅105年上路

三讀通過! 房地合一稅105年上路 | 華視新聞

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5日)三讀修正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房地合一課稅確定民國105年上路;稅率分4級,最高45%。為避免影響自住房地者,並防止短期炒房,交易400萬元以下免稅,並按10%稅率課徵。另外,現行的「奢侈稅」也將同步於明年元旦退場。

修正案通過,房地合一稅以「持有房地時間」長短採差別稅率,持有1年以下,出售課稅率45%最高;1年以上2年以下稅率35%;2年以上10年以下為20%;超過10年則為15%。

但若因財政部公告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導致2年內要交易房地者;以及個人與建商合作「合建分屋」,2年內出售房地者,稅率都採20%,不用課重稅。另外,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原持有時間也可併計。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目前所有房屋持有者都不受影響,明年元旦後取得的房地;或2014年1月2日後取得、且持有2年內出售房地才適用新制。新制上路預計第1年影響8495戶,稅收22億元;第2年影響1萬9000戶,稅收85億元;第5年影響4萬8000萬戶,稅收174億元;第10年影響10萬4000戶,稅收285億元。修正案明定,房地合一所課徵稅款,在扣除中央統籌分配款後,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圖片來源/Google地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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