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幸福人壽前後兩任董事長鄧文聰與黃正一,遭指控從自2007年開始藉投資名義,掏空幸福人壽4.2億美元(約133億元台幣),2人上月底被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起訴。台北地院今(31日)上午傳訊黃正一,認為他供詞避重就輕、有逃亡之虞,當庭收押黃正一。
黃正一在庭上否認犯罪提到「我不認罪,當時與鄧文聰標到幸福人壽時,由我擔任董事長,負責保險業務,鄧文聰擔任副董事長,負責投資,所有投資業務都是由他負責,我從不過問。」但法官提示多項他任期間所簽署委EFG銀行代操國外資產等英文文件時,黃正一卻稱,他不懂英文,因此名字也不確定是他親簽,並推說投資都是鄧在處理,他不知情。但法官質疑投資資金龐大,不懂英文怎麼不問人,黃卻說基於信任與分工,加上股票各佔一半,不覺得鄧文聰會做不利公司的事。
而鄧文聰今在法院對於EFG銀行代操國外資產一事,也稱不知情,由於其他理專等共犯未到案,加上鄧有相當財力,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法官裁定羈押禁見。對此,黃正一自認坦蕩蕩,並指自己身為東南旅行社董事長,家人都在台灣,且在海外也沒資產,也已放棄綠卡,更提到自己有三高、心臟還裝有支架,每天要吃藥打針,沒有逃亡之虞,希望能以1.2億擔保金及1億書面保證交保。但法官認為,黃正一雖無串證之虞,但涉犯7年以上重罪,且公告資產有1.8億元,有足夠資金逃亡,因此裁定羈押,可抗告。(圖片來源/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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