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浩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你可能不知道,身分證字號若有連續3個「四」或諧音不雅,也可以要求改號。據《聯合報》報導,台中市26歲的梁姓男子覺得最近諸事不順,有人提醒他身分證字號有「四三一八」不吉利,因為諧音為「死傷一半」,於是他到戶政所要求改號,戶政人員起初認為,這不符合「統一編號不雅」的改號要件,但梁男堅持要改,後來戶政所同意讓他改號。
不過身分證要改號碼,一生只限一次,核准權在戶政所。改名又改身分證字號的人,可能以為更改後可以換一個新身分,改頭換面,或從此「人間蒸發」,但其實戶政單位會留存相關紀錄。(翻攝網路)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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