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從2011年7月起,國民年金女性被保險人只要生小孩,都可以領取生育給付。但勞保局發現,有4千多名媽媽符合可領取1萬7280元的生育給付資格,卻沒有申請,若超過5年請求權時效,到時款項將全部充公。
勞保局近日比對資料發現,許多媽媽在保國保期間生產,按規定可向勞保局申請〈國保生育給付〉,但至今還有人尚未申請,若超過生產之日起算5年,請求權就過期將無法再請領。初步統計有4,347名媽媽的請領即將到期,勞保局目前已發函通知。
勞保局分析,這些媽媽有的可能不知情,也有可能是積欠國保保費而不來請領,其實只要符合一定資格,就可申請分期付款,補繳的保費超過領取給付的半數,就可領取給付。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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