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勞基法》「血汗企業黑名單條款」於2011年7月1日實施後,各縣市政府可將轄內違反工資、工時規定的「血汗企業」再網上公布,政府原希望藉此結合消費者力量,對黑心老闆施壓,沒想公布後發現台灣「血汗企業」超多,且一年一年公布竟不減反增;過去1年全台共有8546家企業入榜、違反《勞基法》規定累計次數高達1萬5187次,比去年的2305家、4675次,增加超過3倍以上!
有媒體整理指出,企業違反《勞基法》樣態排行,高居榜首的為「加班未給加班費」違法次數多達3197次、「超時加班」違法次數2520次、「勞工出勤紀錄未置備或不完備」違法次數為2175次,以及「未給例假」違法次數1753次。違反件數最多的竟是公股100%的國營企業「台灣中油」,其次是先前鬧罷工的「中華航空」。另外像「嘉里大榮物流」、「家樂福」、「新竹物流」、「誼光保全」、「日月光半導體」、「台灣麥當勞」、「世界健身」及「富利食品(必勝客)」也都在違法企業排行榜名單內。
雖然國內企業違反《勞基法》情況嚴重,但是多數項目僅開罰2萬至30萬元,導致部分企業認為繳罰鍰比付加班費「划算」,罰不怕!因此有立委提出應依照員工規模裁罰。對此,勞動部表示,台灣以中小企業為主,如果因為一項錯誤就遭到重罰,可能會讓企業無法承受,但支持調高罰則上限,額度尊重立院修法。也強調像物流、量販業經常性違法,未來會加強複查。(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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