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憲成功! 540萬人可望少繳稅

王義仲 黃建熒 報導  / 台北市

  所得稅制將有重大變革。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受薪階級民眾申報所得稅時,佔收入最大宗的「薪資所得」,一人只能減除12萬8千元;但律師、醫師等行業可用「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且可扣除執行業務成本並採實報實銷。大法官認為,一般民眾及藝人不能比照「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並扣除,違反租稅公平原則,因此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兩年內須修正。而財政部粗估,修正後,約有540萬戶可望受惠。

  民眾每年都得報稅,但卻出現不公平的地方。醫師、律師等職業,收入可以扣除執業成本,再進行報稅;但一般領薪水的民眾,依法每人只能定額扣除12萬8千元,再進行報稅。大法官認為並不合理。

  舉例來說,大學教授教書一年賺120萬元,但教材費必須花20萬元:如果120萬是執行業務所得,20萬就可以列舉扣除;如果是薪資所得,20萬就不能夠除,得多繳8640的稅。大法官認為這樣有違租稅公平,因此宣告相關稅法規定違憲,財政部要在兩年內檢討修正。

  但列舉扣除項目的規範,對財政部來說是一項考驗。根據財政部統計,大約有540萬戶薪資所得申報者,未來報稅可望受惠;以每戶少繳2000元計算,國庫稅收影響大約108億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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