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09 08:41

釋憲成功 540萬戶可以少繳稅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所得稅制將有重大變革!

現行《所得稅法》規定,受薪階級民眾申報所得稅時,佔收入最大宗的「薪資所得」,一人僅能減除12萬8千元,但律師、醫師等行業可用「執行業務所得」申報,且可扣除執行業務成本、並採用實報實銷,不過大法官認為,一般民眾及藝人不能比照「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並扣除,違反租稅公平原則;昨作出第745號解釋,宣告《所得稅法》相關法條違憲,2年內須修正。

這件釋憲案起因,是藝人林若亞申報2005年所得稅時,以「執行業務所得」列舉成本扣除後申報所得稅,但遭國稅局打槍,認為他領的是經紀公司薪水,不能扣除執行業務的成本。林若亞不服,向桃園地院提出訴訟,法官認為相關條文有爭議,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這麼一來,不具名的會計師表示,受薪階級未來在職進修費用、證照費、治裝費、為工作所需的通訊費、加油費等支出,都可能是所得稅扣抵的重要項目。財政部粗估,約有540萬戶可望受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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