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羽蝶 報導 / 台北市
勞基法再現爭議!如今又傳出4周彈性工時有大漏洞,勞工恐怕可以連上24天班都不違法!
先前勞動部表示,本次《勞動基準法》修法,主要目的是為落實週休二日、降低勞工工時、避免過勞。《勞動基準法》也針對各行業之特性,訂有彈性工時制度,其中「綜合商品零售業」、「理髮及美容業」等。經指定得適用2週、8週及4週彈性工時制度,工作時間已有相當彈性,事業單位可依其營運需求妥適安排勞工出勤。
對此,今天(21日)勞動部證實,的確有連續上24天不違法的情況,但勞動部強調各行業必須先經勞資會議的同意,才會列入4週彈性工時的名單之中,且更要經過勞動部評估,才有核准公告的可能。
勞動部政務次長廖蕙芳指出,若依法條文字,4周彈性工時只要4周內有4例4休即可,怎麼排班由勞僱雙方安排,確實可讓勞工連上24天班不違法。不過她強調,這是原本《勞基法》就規定的內容,與一例一休無關,這次一例一休修法並沒有對4周彈性工時做任何調整。實務上是否真有連上24天的情形,會持續蒐集相關狀況。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