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行政院日前宣布,明(28日)開始實行洗錢防制新法。而財政部關務署,為了配合新法,新訂「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其中,攜帶新台幣出入境,只限定在10萬元以內、人民幣限定在2萬以內,超額沒申報查獲就沒入,超額申報也同樣不能攜帶出入。
據悉,這次並新增鑽石、寶石、白金項目,攜帶超過50萬台幣價值,如是自用免申報,非自用需申報,同樣要有國貿局許可證,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一樣就超額部分處罰鍰。一般民眾在出入境時如果攜帶金額超過,或對自己攜帶的黃金、寶石等物品價值有疑慮時,要先主動到海關櫃臺告知或詢問,一旦進入安檢程序,會一律被認為未申報。詳細公告細項,可上「財政部網站https://web.customs.gov.tw/ct.asp?xItem=79230&ctNode=13219」查詢。(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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