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為強化保障民眾的居住權益,內政部持續以8年20萬戶為目標,積極推動社會住宅。內政部表示,今年1月11日住宅法修正公布後,行政院也於今年3月核定社會住宅興辦計畫,健全社會住宅推動人力組織、經費來源及土地取得等機制,讓社會住宅興辦工作更順利推動。預估至明(107)年底,將累積約1萬5千戶政府興建社會住宅可完工,再加上包租代管1萬戶,共可提供約2萬5千戶;預計至109年底,可達原訂8萬戶目標,包含4萬戶以上政府興建與4萬戶包租代管。
內政部長葉俊榮表示,政府興建的社會住宅將具有良好品質,導入綠建築、太陽能光電、智慧監控及無障礙空間等設計概念,擁有完善社區管理,及提供社區照護服務等必要公共空間與設施,讓入住民眾能感到幸福與便利。另有關民眾申請社會住宅的租期,以台北市的社會住宅為例,青年及一般家戶最長為6年,具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得延長為12年。未來若有更多的社會住宅存量,也會滾動延長租賃期限的相關規定。
葉俊榮指出,社會住宅的推動由中央與地方持續合作,內政部會積極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土地,補助地方政府興辦之融資利息與非自償性經費,並補助包租代管的辦理經費;內政部已於今年3月成立社會住宅融資服務平臺,協助地方政府取得較低利率之融資興辦社會住宅,有效減輕地方政府財務負擔,使其他建設財源不會因而受到排擠。(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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