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於今天(30日)公布「成立勞資會議」與「召開勞資會議」流程圖,讓事業單位、勞工及工會得參考,並得依循相關成立及召開勞資會議步驟,合法辦理勞資會議。
勞動部說明,近日各界對於勞資會議有提出相關疑義,例如,雇主指派勞方代表、偽造會議紀錄及雇主決定會議決議等情事,為避免雇主或勞工不清楚法律規定而觸法。
勞動部「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中,相關勞工代表應以選舉產生、勞資代表的資格、勞資會議代表名冊應報主管機關備查等勞資會議成立程序,以及召開會議通知、會議代表人數門檻、議決方式與門檻及會議紀錄之發送等會議召開程序,透過製作流程圖方式,將每一步驟逐一呈現,以利雇主及勞工有所依循。
另流程圖中同時提醒雇主勞方代表出席會議時應給予公假、不得對勞方代表因執行職權而有解雇、調職、減薪及其他不利對待,同時,雇主更不得有偽造會議紀錄等違法行為,以利雇主合法召開勞資會議。
勞動部強調,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對於勞資和諧及經營運作確有助益。事業單位依法舉辦勞資會議,且至少每3個月舉辦一次,聆聽勞資雙方彼此對公司經營運作及管理的意見,達成勞資雙贏。(勞動部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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