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南市南區西門路一段一家飲料店,接到一名楊姓男子稱要訂56杯飲料,最後楊男卻惡意棄單,還嗆「敢報警就砸店」,最後被警方眼尖抓到,帶回派出所偵訊。類似案例層出不窮,許多物流業和服務業都相當害怕,不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今天(12日)在臉書上說,這種行為恐怕會觸法。
司進會表示:「隨著外送業、物流業興起的結果,許多美食均提供外送服務,使得忙碌的現代人即使足不出戶,只要透過電話訂購、網路下單,也能盡情享受美食。」但是「有人竟利用這種無須立即付款,來電即可訂購商品的便利,再打電話訂了飲料後竟任意棄單,遇到這種奧客,店家是否真的拿他沒輒呢?」
司進會說:「依據刑法第355條規定,意圖損害他人,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店家已將餐飲準備妥當,則該餐點因惡意棄單而無法售出,惡作劇的男子恐已觸犯刑法第355條,店家可對之提起刑事告訴。」
司進會進一步表示:「再者,店家亦可依民法184條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侵權行為之規定向該人求償。」司進會提醒:「千萬別惡作劇害人害己。」(翻攝畫面)
相關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