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韵筑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灣因地形因素,極易在冬、春兩季發生起霧情形,且隨著氣流四處飄移,國道1號內湖、林口、楊梅、三義、彰化、員林、西螺、新營及仁德;國道3號七堵、樹林、龍潭、關西、香山、南投、竹山、梅山、關廟及田寮;國道5號坪林;國道6號霧峰系統到國姓等路段,在每年11月到次年3月,最常出現濃霧,尤其發生能見度在500公尺以下的大霧或濃霧時,對行車視線影響大,若用路人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與注意車前狀態時,較容易發生交通事故。
高公局提醒駕駛人行駛上述高速公路霧區路段時,應特別小心駕駛,並請注意及遵照下列事項行車:
(一) 能見度不佳時,應即開亮車頭大燈、霧燈及危險警告燈,以提醒後方來車;如能見度太差時,建議從最近的交流道駛離高速公路,避免將車輛停在路肩。
(二) 霧中行車時,應保持較長的跟車距離,小心駕駛並避免變換車道,切勿緊急煞車或將車輛停在車道上,以維護行車安全。
除了在霧區路段要小心駕駛外,高公局也提醒用路人,若行車時有相關行車問題,請透過隨車乘客撥打高公局1968免付費專線詢問,若遇緊急狀況,儘量滑行到路肩,啟亮危險警告燈,並於車輛後方50到100公尺處,樹立車輛故障標誌,若汽車無法滑離車道時,則啟亮危險警告燈並在車輛後方100公尺,擺放車輛故障標誌,警示後方來車,並立即撥打1968或110求援,而待援期間人員請退到護欄外或其他安全處所。(資料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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