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源 報導 / 台北市
食藥署統計去年電視及網路購物違規廣告共4386件,其中超過9成為食品和化粧品,而違規項目,以廣告誇大不實最多,裁罰超過1億元。對此,食藥署日前也發函平台業者,首度針對電視購物台主持人推銷產品、藝人或網紅等受邀拍廣告者祭出連帶責任;廠商若涉廣告誇大不實等違規,主持人等視同替產品代言將一併受罰!
食藥署對外強調,會這樣要求的目的,是希望代言人及相關節目主持人可以負起責任,為消費者把關;對此消基會也對外表示,主管機關應該嚴格執法,追究代言人的責任。不過也有購物台主持人對外表示,自己只是領薪水的節目主持人,也沒拿廠商分紅,不認同要負連帶責任。另外也有藝人表示,接代言前是看廠商、業者商品有國家合格認證才會接,藝人經紀公司有表示,會為藝人謹慎挑選代言,避免爭議發生。(圖片來源/翻攝Google地圖)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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