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蘇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7月將會有多項法案上路實施,其中有5項食安法案攸關日常飲食安全。如含有「番瀉」原料的產品,必須標明使用限制與警語。以及禁用不完全氫化油,及食用醋標示正名等等。
7月1日起有五項食安措施要開始施行,首先備受關注的便是有關「番瀉」成分的新規定。「番瀉」成分功效為溫和之瀉藥,過往常使用於減肥相關等產品。但食藥署訂定使用規範,自7月起,原料僅能採用番瀉之新鮮貨直接乾燥之葉或莢,而且只能使用於茶包類產品,供沖泡飲用,不能經萃取或加工成別的製品。
食藥署強調,業者必須標明番瀉苷(sennosides)之每日使用量不得達12毫克,以及外包裝標示「番瀉苷含量」、「本品可能導致腹瀉」、「於晚上食用一次,一星期不得食用高於三次」及「有慢性腹瀉、腸阻塞、腸狹窄、乏力、炎症性結腸疾病(如克隆氏症、潰瘍性結腸炎)、闌尾炎、不明原因腹痛伴隨水及電解質缺乏、嚴重脫水或是慢性便祕者,以及孕婦、授乳婦女及未滿十歲兒童不宜食用」等警語。
早在2016年通過之「食用氫化油使用限制」也要在七月上路,常見於「人工反式脂肪」的不完全氫化油品,全面禁止添加於食品中。此外,市面上各式包裝食用醋,7月開始也必須依原料、製程的不同,分類標示為「釀造」、「調理」、「合成」三大類。
食藥署也引進國際間普遍認可的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用以控管飲食衛生安全。食藥署要求國內附餐廳的旅館業者也必須依照HACCP之規定,聘用專門控管人員,嚴格管制食品衛生。
最後是國內資本額3千萬元以上的72間食用油脂、罐頭食品及蛋製品三種類食品工廠業者,也同樣必須比照HACCP系統的準則管理食品衛生安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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