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02 13:08

匿名檢舉改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須實名

匿名檢舉改了! 明年起交通違規檢舉須實名 | 華視新聞
明年起不能匿名檢舉了,須具名並提供身分證字號。(資料照)

張心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檢舉交通違規,明年元旦起就要使用「實名制」! 近年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增多,但許多民眾匿名檢舉造成執法查證困難,交通部決定推動「實名制」,檢舉人要提供真實身分才受理,匿名檢舉即便事實明確,警方須改以職權舉發方式開單,否則不予舉發。

根據交通部統計,去年檢舉件數高達169萬件,佔所有違規件數16%,民眾反覆檢舉會出現有些檢舉魔人、挾怨報復、誤認有獎金的現象,甚至傳出同一個違規停車案檢舉30次,讓警方不勝其擾。

交通部日前完成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明訂檢舉人須具名且提供身分證字號供查證,必要時可通知檢舉人到案說明,盼解決浮濫檢舉,確保檢舉事實真實性。

交通部路政司長陳文瑞表示,因警政署反映,有些檢舉人檢舉時填報的名字會寫綽號,警方查證困難,因此修法,改由警方依據職權舉發方式,希望降低警民紛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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