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勞動部過去曾頒佈《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認定此時間並非工作時間,薪資與工時都不受《勞基法》規定;但勞動部今(12)日宣布,2022年元旦起將廢止該事項,代表2022年起所有值假日、值夜班的時段都必須計入工時並計算加班費。
勞動部表示,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是1985年訂定,若事業單位在工作以外時間安排勞工值日、夜,譬如收轉急要文件、接聽電話、巡察事業場所或緊急事故通知等,就屬值日夜時間。值日夜班一般而言是可以休息,只是需輪流待在事業單位,因此過去並未認定是工作時間,相關津貼、工時不受《勞基法》規範。但例如保全這類工作本來就在晚上、無法休息者,仍屬正常工作時間,並不是值日夜班適用的對象。
勞動部指出,近日勞動部邀專家學者與地方政府開會,有人反映值日夜班和一般工作性質越來越接近,難以區隔;也有勞團、立委認為有些企業給的值班津貼數額太低,值一晚才給300到500元。勞動部研商後,決定修正該事項,建議值日夜津貼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除以240再乘以實際時數。若依目前月薪基本工資2萬3100元計算,代表每小時津貼建議應高於96.25元,規定即日起生效。
另外,過去《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稱不得使女工從事值夜,但這次注意事項則開放女工可從事值夜;對此,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表示,這次修正若女性值夜,僱主應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或措施,不過懷孕或哺乳期間的婦女仍不得從事值夜。但因值日夜時段勞動部目前仍認為不是工作時間,若僱主違反此要點,目前仍無法可罰。
勞動部表示,若現在直接將值日夜班認定為正常工時,國營事業等會面臨人力不足等問題,考量後給予3年緩衝期,從2022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實施勞工值日(夜)應行注意事項》將停止適用,屆時所有值日、夜時段將計入工時,須依《勞基法》計算工資,但受惠人數勞動部並未統計。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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