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廷宣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為使雇主能重視長期夜間工作者的健康,勞動部要求今年起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健檢,費用由雇主負擔,不過,外界仍有許多疑問。勞動部日前發出公告,解答疑問,包含費用由雇主負擔、長期夜間工作定義、雇主須給公假、由雇主認定是否有達強制健檢目標等。
勞動部表示,現行認可辦理勞工特殊健檢的醫療機構有146家,每年辦理勞工特殊健檢量約35萬多人次受惠。
勞動部去年試辦長期夜間工作勞工強制健檢,107年晚上10時至清晨6時間從事工作,所指定的特定對象為全年度夜間工作時數累積達700小時以上,或每月在夜間工作達3小時的日數佔當月工作日的1/2,且全年度有6個月以上的勞工,今年需要強制健檢。
勞動部指出,勞工一般健檢是依據勞工年齡定期每5年、3年或1年實施,公告的特定健檢,是針對勞工達到夜間工作暴露量者所實施,且部分評估項目不同。107年已實施一般健檢,當年夜間工作暴露達長期夜間工作標準者,108年還要再進行特定健檢,雇主與勞工也可透過先後檢查結果,評估夜間工作調配,與健康管理措施的適當性。不過,今年度的一般健檢可合併特定健檢。
勞動部也說,該檢查並不是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檢補助的適用範圍,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規定,健檢費用應由雇主負擔。由於考量勞工的排班與差勤等是由雇主指揮與管理,因此所僱勞工是否達到公告所定長期夜間工作,是由雇主認定辦理,加上是課以雇主施行健檢的責任,原則上雇主應核予公假使勞工受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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