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摔傷控鞋不防滑 皮鞋廠商判賠48萬

張良瑜 何孟倫 報導  / 台北市

一名蔡姓婦人穿買了一年半的皮鞋出門,不小心滑倒、胸椎骨折,她認為皮鞋不夠防滑,向鞋商求償97萬。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這雙鞋子沒有足夠防滑能力,安全性不足,判鞋商要賠婦人48萬,鞋商不滿判決結果將要上訴,至於鞋子要怎麼挑,關鍵在就在鞋底材質,底部平坦沒有紋路的皮鞋,雨天出門最常滑倒,不過還是要提醒您,雨天出門,沒有鞋能百分百防滑,走路還是得注意安全。

粉紫色外套的婦人,手上提著大包小包走出社區,突然一個不穩重摔倒地婦人講傷勢,婦人好生氣,認為是皮鞋不夠防滑才會摔傷,一狀告上法院,向鞋商求償總共97萬,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鞋子沒有足夠的防滑能力,安全性不足,跟婦人滑倒有因果關係,判鞋商要賠48萬全案可上訴。

不少人買完新鞋就是在底部加裝一層防滑墊,以鞋子種類來區分,雨鞋登山靴橡膠材質抓地力強,適合在凹凸不平的地面和濕地行走,防滑力最好,運動鞋底部多半是泡棉材質紋路多,也有一定防滑功能,至於皮鞋底部經常沒有紋路,常常用牛皮或皮革當底,防滑效果最低,無論如何防滑效果再好的鞋,在雨天也不能百分百防滑,什麼場合穿什麼鞋,民眾可得仔細拿捏。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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