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武漢肺炎32名確診案例為非法看護移工,引發社會質疑非法移工可能成為防疫破口,勞動部提醒雇主確實掌握「查、核、問」3步驟,若僱用未經許可的非法移工,雇主最高要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掌握3步驟 合法聘僱免受罰
家人有慢性病史、高血壓,最近突然住院,急需人力照顧,但是醫院外有人遞名片保證馬上有工,要怎樣才能確保合法聘僱?
勞動部表示,雇主要確實掌握「查、核、問」3步驟,聘僱移工前,先「查驗」外國人的居留證及工作許可正本,再「核對」證件與本人身分是否相符,最後再「詢問」外國人是新住民、依親居留還是移工身分,就能避免違反規定而不受罰。
外國人在台工作採"許可制" 僱用前須核對身分
勞動部說明,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在台工作採「許可制」,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若是依親居留或永久居留的外國人持勞動部核發的個人工作許可來應徵,雇主在聘僱前記得同時檢查外僑居留證、個人工作許可正本及依親戶口名簿等資料。
僱用非法移工 最高罰75萬元
勞動部指出,新住民獲准居留依法雖然不須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但雇主記得還是要查驗居留證、護照、結婚證明或戶口名簿等資料,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以免聘僱到假冒身分的非法外國人,面臨最高75萬元的罰鍰。
至於一般所稱的「白領」、「藍領」外國人,必須在聘僱前就事先申請工作許可,無法臨時進用,且只能從事許可的工作項目。如對外國人身分確認或工作範圍有疑義,可上內政部移民署居留證查詢網查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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