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罰100萬!入境居家檢疫者 4日起禁乘大眾運輸

最高罰100萬!入境居家檢疫者 4日起禁乘大眾運輸 | 華視新聞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防堵武漢肺炎疫情,交通部針對返國須居家檢疫14天的民眾,推出「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規劃,明(4日)起將以機場排班計程車、租賃車提供點對點的交通服務,不可再搭乘大眾運輸工具,違者最高可罰100萬元。

居家檢疫者注意! 不可再搭大眾運輸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中國、香港、澳門、韓國、義大利及伊朗等地區入境之旅客返國須進行居家檢疫 14 天,為利居家檢疫者下機後能即時返家,並降低防疫風險,規劃以親友接送為優先,未能由親友接送者,將以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

其中短途旅客,目的地於機場所在縣市計程車營業區範圍內,以排班計程車服務,旅客仍以計程車跳表方式付費;長途旅客,目的地於營業區範圍外者,以桃園機場為主,將由機場公司以包月方式租賃小客車提供服務,並由旅客以高鐵票價 2 倍費用付費,不足 1 千元以 1 千元計,其他機場則仍由排班計程車提供服務。旅客付費方式同桃園機場,旅客支付車資不足租賃費用及計程車資部分,將由政府補貼。至於台東及離島地區旅客,因地理因素仍須繼續轉機或搭船,入境後仍須在機場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至其他機場或港口,轉搭國內海、空運航線至台東或離島地區,抵達目的地後,再搭乘計程車、或由親友接送返家。

別偷搭大眾運輸 最高可罰100萬!

為了讓民眾了解方案內容相關規範,交通部已協調疾管署自 4 日起在居家檢疫者下機後即提供宣導單張,讓民眾清楚後續搭車動線及相關規定,並在 11 日宣導期後將修正納入「入境健康聲明卡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事項。

交通部強調,在為期一週的宣導期後,自 109 年 3 月 11 日起,若入境居家檢疫者有違反該方案規定,仍搭乘大眾運輸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5 條處以新台幣 1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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