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立文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兒童節暨清明節連續假期即將到來,台北市商業處今(31)日公布抽查市售玩具共計223件,不合格件數為66件,違規最多是未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已要求廠商限期改善。
北市抽查223件 有66件不合格
台北市商業處表示,眾多賣場在兒童節前夕都紛紛推出各式各樣的玩具商品,為了讓孩童可以在家開心享受假期,近期抽查市面上兒童節絨毛娃娃、玩具車、積木等各式玩具商品共計223件,合格件數為157件(台灣製15件,進口142件),不合格件數為66件,不合格率為29.6%。
違規多為未標示製造商 已要求廠商限期改善
商業處指出,廠商違反情形主要為「未標示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其次為「在中國或香港之原始製造商未使用正體中文標示其名稱、地址」,最後為「未使用正體中文標示原產地說明書內容」,對於所查獲不合格商品,商業處已依商品標示法,要求廠商限期改善,逾期未改正者,將勒令下架。
謹記購買玩具三步驟 應選標示清楚商品
要如何確認所購買的玩具商品是不是有完整的標示內容,商業處提供購買玩具三步驟:
一、先選擇有繁體中文標示的商品。
二、確認標示內容包含「玩具名稱」、「製造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其為進口者,應標示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之名稱、地址、電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原始製造廠商名稱、地址及原始製造國」、「主要成分或材質」、「適用之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
三、若玩具有危害使用者的安全或健康之虞,應標明「警告標示」或「特殊警告標示」,且「警告」或「注意」二字字體應放大。
商業處提醒,依照上述三步驟購買玩具商品,這樣才能避免買到來路不明、品質堪慮的玩具商品,不僅能保護消費者權益與使用者安全,也能讓家長放心。若想瞭解商品標示法及相關標示基準規定,可上台北市商業處網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