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語新聞】三倍券+悠遊卡 回饋存卡片無使用限制

吳烈安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三倍券的使用方式還有很多疑問,引發民眾討論,像是用悠遊卡或超商儲值卡領三倍券,累積消費滿3千元就能得到2千元的回饋金,回饋金儲值在電子票券中不但沒有使用期限,消費項目也不受限,例如實體三倍券不能買菸,但儲值在悠遊卡的回饋金就能到商店買菸,還有罰單、地價稅或房屋稅也可以用超商的儲值卡來繳納。

記者VS.店員說:「(悠遊卡可以嗎)可以發票要印嗎。」實體票券不能買的菸品,用回饋金存進悠遊卡中就可以買,而不能使用的罰單或者是地價稅或房屋稅,也有辦法可以交。

來比一比,實體三倍券不能繳罰單、不能繳稅、不能買菸、有使用期限,回饋金放進悠遊卡不能繳罰單、不能繳稅、能買菸、沒有使用期限,回饋金放進超商儲值卡能繳罰單、能繳稅、能買菸、也沒有使用期限。民眾VS.記者說:「我會想要拿電子我自己的個人啦,(因為比較方便嗎)對。」民眾說:「出去就不用在那邊找那個券啊,券要是不見啊,在卡片裡面比較方便。」

不過這並不算漏洞,經濟部說,電子票券要累積消費的三千塊,不會將買菸、繳稅、繳罰款等消費金額計算進去,等於還是要依照實體三倍券的消費方式才能拿到2千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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