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烈安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有消費者到台中知名的牛排店用餐,外帶餐點結帳時發現被加收百分之10的費用,原本以為是服務費,一問之下才知道是「餐具費」,消費者認為不管吃什麼,餐具都一樣,應該統一價格,加收餐費的10%不合理。業者解釋,這筆費用除了餐具還含包裝。消保官強調,業者可以自行決定餐具或外帶費用,但一定要事先讓消費者知道。
實際外帶一份菲力牛排,主餐、鐵板麵、麵包和飲料都分別用餐盒裝起來,外面再附一個提袋,雖然是外帶,但餐點總價從370元變成407元,多了10%,一名從台北下來的消費者原本以為是服務費,一問之下竟然是餐具費。消費者林小姐說:「非常不合理,因為你點不同的餐點價格,卻是不一樣,但是是用一樣的免洗餐具盒。」
餐具費隨餐點費用高低也跟著起伏,消費者認為,既然是餐具,價格應該統一一個價,否則如果點餐兩千元不就要加200元的餐具費?民眾說:「買一千那不是收100,那應該是可以跟店家反應吧。」民眾說:「當然不收比較好啊。」
面對消費者質疑,業者也出面解釋,業者蕭先生說:「有特別的師傅要去處理,然後又加上我們包材的費用。」業者強調,如果自備餐盒就不會多收錢,但包裝費隨著餐點浮動,到底合不合理?消保官回應,業者可以自行決定,餐具或包裝的收費模式,但應該要事先且明確告知消費者。消保官許乃丹說:「點餐的時候,這樣的訊息它是可以很明顯,然後(消費者)可以看到或認知到。」
消保官說已經接到投訴,將安排雙方協商,如果確認店員沒有告知要多收費用,會協助消費者把這筆餐具費要回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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