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提醒車主們,今(109)年度汽燃費補繳期限,只到12月31日,但根據公路總局統計,目前仍有超過100萬輛車還沒繳納;公總指出,若逾期未繳納除了會被開罰最高3000元外,還會移送強制執行。
汽燃費補繳年底到期 公總:逾百萬輛還沒繳
公路總局表示,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在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總局提醒,車主收到催繳通知書後,可持單至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及元大行動APP等線上繳納。若沒有收到催繳通知書,又不確定自己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的車主,除了向監理機關洽詢外,也能透過「監理服務網」、「監理服務App」即時查詢,或於超商使用多媒體設備查詢、補單及繳費。
公路總局呼籲,尚未繳納汽燃費的車主,務請依期限儘速補繳,以免受罰,同時也鼓勵車主申辦活期帳戶約定轉帳扣繳,不必擔心遺忘繳費而受罰,相關申請書表可於公路總局網站下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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