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遭性騷反被罵!律師10點建議曝開玩笑下場

雞排妹遭性騷反被罵!律師10點建議曝開玩笑下場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針對藝人「雞排妹」鄭家純29日在臉書自曝在主持尾牙時,遭到主辦公司老闆言語騷擾,卻被部分網友質疑事件真實性、要求檢討等情事,律師呂秋遠就發文力挺雞排妹,認為「檢討受害人,在所有的性犯罪裡,完全不切實際、也不該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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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表示,性騷擾,雖然還是會有一定的客觀標準,但是在認定上,還是經常是以被害人的角度判斷,因此,不要以為這是善意的關心、酒酣耳熱之下的戲語、無傷大雅的玩笑,否則,只要有具體證據,就會有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的問題。

呂秋遠也提出10點建議,給正要準備舉辦尾牙或春酒,乃至於平常公司聚餐、同事相處做參考:

1.酒醉不是理由。喝酒以後,為了炒熱氣氛,而說出不適當的話,那還是性騷擾,而且是借酒裝瘋的性騷擾。

2.平常表現很正經,也不代表這個人就不會性騷擾。

3.一樣的道理,就算這個人平常開口就談性,也不代表她想跟你談性,更別說你跟她談性,這種事很主觀,完全沒有彈性。

4.不要動手動腳,一起唱歌,趁機摟同事腰、搭肩,同樣是性騷擾,而且不只有罰鍰,還會是涉及刑責的性騷擾。

5.不要拱同事親一下、親一下之類的炒熱氣氛,這時候炒熱的只有尷尬,不會是氣氛。而且在底下拱人的,就是性騷擾的幫兇。

6.給錢不是老大,服務業收錢是應該的,並沒有欠老闆。不要看不起任何行業,以為他們來服務,你就有資格對人性騷擾。

7.別人的私事,不用多問。她今天為什麼這麼性感、為什麼要化妝、為什麼要穿裙子、晚上是不是要跟男友去約會等等,這都不、關、你、的、事,也可能構成性騷擾。

8.黃色笑話不是不能講,但是只要在場的任何一個人,一個就好,「覺得」被冒犯,那就是性騷擾。所以,真的要講?

9.對方當下沒反應,甚至微笑,不是因為覺得沒事,而是還不知道該怎麼辦,請不要以為對方可以接受這種「玩笑」。

10.檢討被害人、以後就是你。

「檢討受害人,在所有的性犯罪裡,完全不切實際、也不該接受。」呂秋遠提醒,如果你曾經、正在被性騷擾,請冷靜蒐證,因為單方陳述不會這麼容易成立,同事也不見得願意作證,但是這種行為,通常具有反覆性,一次來不及,第二次總可以準備,不論是錄音、錄影,都可以成為證據,最重要的是,不要檢討自己,以為是因為自己行為不妥或是打扮不當,才會引起這些人的攻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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