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遠東航空公司前(108)年12月13日無預警停航,原事先成立的消費者信託專戶於去年7月啟動退票作業,民航局今日表示,所有退票作業已於今年1月底結束,共退票約1.28億元,尚未退票民眾,未來仍可循民事救濟程序要求遠航退票。
遠航無預警停航 109年7月起啟動退款
民航局指出,由於遠航在無預警停航前,財務風險及航機異常故障之飛安事件即有增加跡象,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民航局於106年要求遠航建立旅客預付票款保障機制,於107年委託律師設立消費者信託財產專戶。
遠航前年無預警停航後,民航局立即要求其委託律師依信託契約處理信託財產相關事宜,遠航亦於相關管道(官網、客服中心等)受理旅客退票登記,並同步進行申請退票之資料審核作業。
民航局說明,109年2月,遠航委託之律師依信託契約辦理信託契約財產公告,6月公告分配原則,並自7月起陸續辦理退款,過程中,因部分旅客所送資料未齊全,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民航局亦要求其委託律師發送簡訊方式通知消費者儘速辦理補件事宜。
已退1.28億機票款項 帳戶尚餘3700萬餘
民航局表示,遠航與受委託律師所簽訂之信託契約已於110年1月28日屆滿,律師亦即停止辦理退票作業。該信託專戶金額約為1.689億元,機票退款約1.28億元,作業費用約390萬元,信託專戶剩餘金額約3,700萬餘元,將依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有關通知辦理後續事宜。
民航局表示,啟動信託專戶辦理之退票作業已告一段落,未來如有消費者主張有機票款未獲退款等爭議,仍可依所購買票種及運送契約、民法等規定,循民事救濟程序向遠航請求退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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