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婕秋 綜合報導 / 高雄市
全台防疫升至三級警戒,民眾外出及出入公共營業場所,需全程配戴口罩。不過高雄有民眾指控,住家一樓是開鎖店,關門在裡面吃東西,並自稱「人在家中未戴口罩」卻被衛生局開罰單,疑似政府執法過當。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表示,依常理判斷,稽查當時為營業時間且「門一推就開」,可以認定有營業行為並開罰。
男控「在家吃飯未戴罩」遭罰 怒斥政府執法過當
高雄市一名男子指出,住家一樓是開鎖店,21日下午他在裡面關門吃東西,店內也沒有客人,然而衛生所人員沿街巡檢時,發現男子沒有戴口罩,隨即開出「營業場所未戴口罩」的舉發單,讓他相當傻眼,氣得向媒體投訴並自稱「人在家中未戴口罩」被開罰,疑似政府執法過當。
「這2點」認違法 高市衛生局:不實指控從重量罰
對此,高雄市衛生局回應,根據所掌握事證,當時稽查時間是下午2點到3點,依照稽查當時過程,衛生所人員是透過玻璃門,看到店內有人沒戴口罩,因此推門進去,而且「當時門也是一推就開,就常理判斷,可認定是營業行為」。
因此該男子可依違反《傳染病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處以3千以上1萬5以下罰鍰。另外,對於男子的不實指控,衛生局強調,將會從重量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