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至110年6月14日,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教育部今(25)日也同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停止到校上課延長至110年6月14日止,並另提供「26大QA」提供家長、學生參考,
Q1:停止到校上課的適用對象為何?
A:1. 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
2. 實驗教育機構及團體。
3. 外僑學校。
4.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
Q2:停止到校期間,課程是否繼續?是否需要另行補課?
A:1. 停止到校期間,大專校院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則改採居家線上學習。線上學習方式可採同步、非同步或混成方式。
2. 線上學習為正式課程,以暑假期間不另行補課為原則。
3. 課程、教學與評量方式,授權學校以彈性多元方式處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Q3:學校實施線上學習的整備作業?
A:1. 縣市政府應盤點各校資訊設備並備妥線上學習所需相關資訊設備,適時調配縣市內資源,並得以跨區、跨校方式協助學生借用所需之學習資源。
2. 學校應先評估其整備狀況,備妥線上學習相關設備、資源後實施;惟整備期間,學校仍須掌握學生居家及自主學習情形。
Q4: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教師是否需要到校上課?
A:1. 學校可依其網路頻寬、數位設備等資源情形,訂定到校或居家線上教學之人數。其中,教師採居家者線上教學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但以下述4類者為限:
(1.)懷孕者。
(2.)有12歲以下子女須照顧者。
(3.)實施自主健康管理者。
(4.)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教職員工居家上班人數。
3. 教師居家線上教學,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惟教師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教學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Q5: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行政人員是否須到校上班?
A:1. 為降低上班移動之感染風險,請學校考量維持校務運作及線上學習之需要,適度提高行政人員居家上班人數。採居家線上辦公者,應以下列情形為優先,但不以下述4類者為限:
(1) 懷孕者。
(2) 有12 歲以下子女須照顧者。
(3) 實施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者。
(4) 有同住家人實施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者。
2. 位於雙北地區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行政人員(含行政人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技術人員及工友等),可比照中央機關,擴大實施居家辦公之比例原則為二分之一。
3. 教職員工居家線上辦公,屬防疫期間應變之出勤方式,視同正式上班,非防疫照顧假,當事人無需請假,且學校不得再要求其申請家庭照顧假/防疫照顧假而不支薪。惟教職員工如因請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等事由未進行居家線上辦公者,則依差勤相關規定辦理。
Q6:高中以下學生如家中無數位學習設備進行線上學習怎麼辦?
A:學生可向學校借用,或由學校提供學生到校學習之相關空間及設備,並安排人力協助學生學習、照顧及用餐。
Q7: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期間,12歲以下孩童之家長如有親自照護之要求,該如何因應?
A:1. 配合指揮中心之決策,若家長有親自照顧12歲以下之孩童之需求,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受僱之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
2. 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3. 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Q8:就讀國高中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子女,有照顧需求,家長得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為何?請假是否需要證明?
A:1. 申請對象為就讀國高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核發之證明)學生之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如果雇主要求須提供相關證明,只要提出子女之就讀證明及身心障礙證明即可。
2. 如未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其生活自我照顧能力與一般學生較無差別,其家長未列入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學生如有照顧需求,家長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Q9: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如家長因故無法親自照護孩子,該如何因應?
A:高中以下學生(含幼兒園)之家長因故無法在家照顧或學生無法進行居家學習者,學校(含幼兒園)仍應安排人力,提供學生到校學習、照顧及用餐。
Q10:因應疫情停課居家線上學習期間貧困學生午餐問題?
A:1. 居家線上學習期間,將加強弱勢學生關懷機制與用餐協助。
2. 居家遠端學習之弱勢學生,在相關規範下可透過學校印製餐券發放給學生,與鄰近自助餐或連鎖超商(市)合作,讓學生就近領取餐食。
Q11:畢業典禮之辦理時程是否調整?
A:為持續落實防疫工作,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
Q12:今年7月初舉行的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是否會如期舉行?
A:依目前公告的考試日程, 110 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訂於7月3日到5日舉行。而為因應近日疫情提高警戒,教育部已與大考中心、大學招聯會商議各項防疫措施及應變備進案,後續會成立應變小組因疫情發展,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準備,以確保考生安全及權益。
Q13:停課改採線上學習期間,師生有何學習資源?
A:1. 教育部彙整建置線上學習資源,提供多樣學習資源管道與平台選擇,家長亦能透過平台了解學生學習情況。
2. 為避免同時大量登入現有教學平台造成壅塞,教育部另提供無需帳號登入的線上學習資源取得管道,並分科安排近幾週課程單元,學生與家長可由此取得居家線上學習所需資源。
Q14:公私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在居家線上學習期間,是否會退費?
A:1. 公立(含專設)、準公共、私立幼兒園:家長自行繳交之費用,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收退費規定,由幼兒園辦理退費。
2. 非營利幼兒園:依法停課日數連續達5日以上者,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
範例:家長繳交3,500元/月,5月上課日數25日,請假或停課日數連續10日退費=3,500元X10日÷25日X30%=420元。
Q15:手機可以用嗎?還是一定要用電腦?
A: 手機也可使用。但考量手機螢幕較小, 建議用平板或電腦。
Q16:連台北市丶新北市的線上教學系統都當機了,其他縣市能不能做得到?
A: 教育部建置有「因材網數位學習資源」Youtube頻道, 不需註冊即可觀看,可避免同時大量登入現有教學平台造成壅塞 ,進而導致當機之問題 。
Q17:停課期間,學校原排定畢業考 、期末考及補考等考試,該怎麼處理?
A:各校可採多元方式進行評量。
Q18:國中教育會考補考,以及後續招生、分發等作業,會受到影響嗎?
A:1. 為使絕大部分被匡列考生得以應試,國中教育會考大陸考場暨補行考試之辦理,將延後1週至6月5日、 6月6日舉行。正式考試及補行考試的成績單統一於6月11日寄發。
2. 為使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各入學管道之招生作業能順利推動,相關重要日程亦配合順延,相關資訊可至110年國中畢業生適性入學宣導網站查詢。
3. 參加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補行考試之考生,後續參加高年免試入學等管道,錄取名額將採「外加名額」方式專案辦理,不會影響到其他考生權益。
Q19:國中新生報到時間也會延後嗎?
A:110學年度國中新生報到時間係由各地方政府自訂,且採多元報到方式,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彈性處理。
Q20:今年7月初舉行的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是否會如期舉行?
A:依目前公告的考試日程, 110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訂於7月3日到5日舉行。而為因應近日疫情提高警戒,教育部業與大考中心、大學招聯會商議各項防疫措施及應變備進案,後續會成立應變小組因應疫情發展,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準備,以確保考生安全及權益。
Q21:各教育階段的教師甄試,會受到影響嗎?
A: 1. 教育部受託辦理110學年度公立高中教師甄選,原訂110年5月29 日辦理初試及110年6月26日辦理複試,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延期辦理。後續將視疫情變化調整教甄期程,請應考人密切留意。
2. 各縣市自行辦理之甄選,尊重各縣市辦理期程規劃。
Q22:停止到校期間之國中小學習扶助課程如何因應?
A: 1. 課中學習扶助(含課中學習扶助增置代理教師計畫開設之課中學習扶助班)得採用線上教學;至課餘學習扶助, 在學校行政與教學人力可配合的前提下,亦可採用線上教學。
2. 各校採用線上教學之學習扶助課程教學人員授課鐘點費,依實際授課情形核實支付。
3. 另有關「學校於停止到校期間,如果停止辦理學習扶助課程,是否需於恢復到校後實施補課」,授權各校在符合學習扶助要點及注意事項相關規定且在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發展之原則下,以彈性多元方式辦理,並採從寬認定為原則。
Q23:建教合作學生還需要去實習嗎?
A: 1. 因應國內疫情警戒升級,為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於停課期間,辦理建教合作班之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機構之訓練場所已停止營業者,請學校立刻召回全數建教生,並進行居家線上遠距教學。
2. 即使建教合作機構的訓練場所尚未停止營業,學校仍應主動聯繫、關心學生與家長;如學生與家長向學校反映,對學生繼續在廠接受職業訓練存有疑慮,仍請全數召回並,並進行居家線上遠距教學。
Q24:醫事類科學生實習課程,是否仍要到醫院 ?可否進行彈性實習方式?
A:1. 醫學系學生:經徵詢各醫學系表示,實習醫學生即將成為正式醫師,在安全無虞的前提下,仍應到院實習(於照顧病人中學習)。若有院內感染疑慮之實習醫院,應彈性調整實習地點或實習方式,其餘實習醫院如均已進行院區保全之篩檢,仍可正常進行臨床實習。另醫院應給予足夠的個人防護物資,並給予足夠指導,不得安排到風險單位實習(例如:收治確診病人的單位、急診室、室內室外篩檢站等)。
2. 其他醫事類科學生:實習課程原則改採虛擬或其他方式替代。但如個別學生基於學習需求仍希望續留實習場所實習,經學校與實習場所評估實習課程的必要性、實習學生的防疫安全、該實習場所的醫療量能等情形並有完善規劃,得尊重學生意願。
3. 依109 年12月函轉考選部之「大專校院醫事類科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實習課程應變機制」,當教學醫院停止實習時,實習課程授課方式宜有彈性的處理方式, 得以一定比率內採虛擬(線上、視訊、直播)或其他(模擬教室、業師或臨床教師到校)等方式,替代實體臨床授課。
Q25: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實作課程,線上教學方式因應與規劃為何?
A:1. 線上教學為正式課程,教師得以同步視訊、非同步預錄影片、線上學習資源等方式,進行課程作業指導,均可視為教師進行課程教學之工作內容。
2. 因應教學模式及課程安排之多元性,教師可本其專業知能,實施適當之教學及評量方式,以符合實際所需。
Q26:學校已收取的代辦費,是否會退費?
A: 代辦費如團體保險費、家長會費、健康檢查費、班級費、游泳池水電及維護費、蒸飯費、書籍費、交通車費、冷氣電費及其他代辦費,如有賸餘款,學校應於學期末時退還學生。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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