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年未返台「戶籍被遷出」賦稅、勞健保因應措施一次看

逾2年未返台「戶籍被遷出」賦稅、勞健保因應措施一次看 | 華視新聞
機場入境示意圖(資料照)

王婕秋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受到COVID-19影響,不少海外國人已超過2年未回台,而根據《戶籍法》規定,出境2年以上者應為戶籍遷出登記。對此,財政部與衛福部今(1)日也針對逾期未返台民眾所涉「綜合所得稅及地價稅」、「勞健保」因應措施進行說明。

未返國被遷出戶籍 綜所稅、地價稅權益看這裡

因疫情影響跨境移動,引發個人綜合所得稅居住者與非居住者身分認定疑義;對此,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樓美鐘表示,台灣是以在我國境內有無戶籍及居住天數為標準,包括「一、在我國境內設有戶籍,且於一課稅年度內在境內居住合計滿31天,或在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我國境內者」、「二、在我國境內無戶籍,於一課稅年度內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符合此2項資格者,應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並適用5%至40%累進稅率。

(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提供)
 

另外,超過2年未入境者將經戶政機關「遷出戶籍」;針對因戶籍被遷出,所涉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問題,樓美鐘說明,若是土地權人戶籍遭遷出,不過其配偶或直系親屬仍於該地設立戶籍,權益將不會受影響。

若其配偶或直系親屬未於該地設立戶籍,於次(111)年9月22日前再遷入戶籍及提出申請,經稽徵機關核准者,當年和次年的地價稅,均可適用優惠稅率(2‰)。

(財政部提供)
(財政部提供)
 

健保不受6個月限制 可續保不受影響

此外,健保部分,返國可持續納保且不須等待6個月;衛福部社會保險司長商東福表示,若因戶籍遷出導致喪失納保資格,可以向健保署申請從退保之日接續納保,資格不受影響。

勞保國民年金部分,若民眾於109年1月1日當日在保(不處理疫情爆發前已出國退保)者,可持續納保。勞保局表示,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之請領人如因出境超過2年,致戶籍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者,只要檢具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身分或居住相關證明,經審核通過者,即可按月續領年金,故戶籍遷出不影響其請領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權益。

此外,考量國人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國,勞保局對於離境之職業工會、漁會被保險人投保資格從寬審查,會扣除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國之期間,以保障勞工權益。

(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提供)
(衛福部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