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灣鄉長涉貪聲押 檢調兵分48路搜索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三灣鄉長溫志強,涉嫌利用辦理鄉公所採購弊案、標租公所土地和甄選清潔隊員的機會,收受賄賂。

法務部廉政署,報請苗栗地檢署偵辦,檢調人員,兵分48路,搜索鄉公所、廠商辦公室等地點,查扣現金500多萬、金條、帳冊等證物,並且,通知涉案的37人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溫志強涉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刑法洩密等罪嫌,嫌疑重大。

並且,有逃亡,或者勾串共犯,以及,證人之虞,所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一名涉案的呂姓鄉民代表,則是以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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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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