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直播主注意! 廣告不實最重罰2500萬

網紅.直播主注意! 廣告不實最重罰2500萬 | 華視新聞

張庭瑜 謝鈞仲 報導  / 台北市

不少網友都很容易被網紅拍的影片生火,不過先前也出現不少廣告不實的爭議,以往無法可罰,現在公平會說未來網紅或直播主代言商品,打出親身體驗有效,值得推薦等說明,都有可能涉及廣告不實,最高處以2500萬元罰鍰。不過目前對於網紅的定義,公平會則說還要再討論。

標榜1分鐘就能在家篩檢子宮頸癌,YouTuber理科太太點名公司還附上官網連結,加上沒經過申請被衛生局開罰,其他像是為了衝手機買氣或是預售屋謊稱秒殺;以往網紅無法可管,現在公平會出手了,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譬如說他是網紅,他本身在網路上面推薦或分享的內容,本身跟實情是不符合的,這個有可能會構成不實廣告。」公平會今年2月15日通過修正案,網紅或直播主在社群網站用戶代言商品,內容誇大不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在影片中說值得推薦或親身體驗結果有效等字句,涉嫌廣告不實的話,即使網紅不是賣家只是代言,一樣有連帶賠償的民事責任。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說:「你推薦的內容在推薦或分享使用經驗的時候,如果出現不實,這也會有薦證廣告商相關責任。」

不過網紅要如何定義,公平會還要統整國際相關案例或是從個案中逐步來研擬,網紅熱娜說:「灰色地帶或太模糊的話,會覺得不知道標準在哪裡,好像講錯一句話或帶錯商品,就被罰會有點莫名其妙。」、網紅雞男說:「拿到東西試用之後也會去了解,它真的使用起來,是不是跟業主希望推廣的方向是一樣的。」近期像是網紅Joeman推出的蛋包飯,因為蛋含量引爆論戰,以及阿滴代言工業宅,被質疑誤導可當作一般住宅等爭議;是否隨著公平會新制上路,未來YouTuber拍片會更小心,大家都在關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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