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盈萱 趙英光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市公有停車場可免費充電停車的小確幸即將沒了,因為不少民眾反應經常遇到有車主霸佔充電樁的狀況,因此市府決定從7月1日起,充電區改收費第1個小時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的累進費率收費,停一天下來要940元。有車主認為電動車收費應該要跟其他車種一樣比較公平,但大部分車主都認為使用者付費,可以接受。
電動車車主來到台中公有停車場充電不用錢,但7月1日開始要收費了。電動車車主充好電後用手機支付,不用付款可以直接開走,充電免費停車費也免費,這是台中市府原本要鼓勵民眾使用電動車所推出的政策,但常有民眾反應充電樁有被霸佔的狀況,市府決定7月1日開始,第1小時收費20元,第2小時起每小時40元的方式來收費,一天下來就要付費940元,跟免費的差很多。
電動車車主吳先生說:「就是使用者付費,如果既然都要收費了的話,我會建議就是政府可以再多設充電樁,因為有時候停好充滿之後,你要來移車,有時候現場就沒有空位讓你移走。」電動車車主游先生說:「價格會比較高的話,大家充飽電就會移走,家裡至少要有充電樁,所以我是覺得外出的話,緊急使用是可以。」電動車車主羅先生說:「有一點難搶,很多車就是長期放在那邊,沒有收費的話,他們就不會有想去移走的感覺。」
有車主認為收費要跟其他車種一樣比較公平,但大部分車主都認為還可以接受,畢竟使用者付費,再加上公有充電樁不多,大部分都要用搶的。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徐光前說:「去年3月先試辦26場充電車的穩定收費,示範成效不錯,所以今年7月1日收費。」市府說曾經有試辦過電動車穩定收費成效不錯,再加上可以改善佔位狀況,才決定7月要開始收費,並採取滾動式調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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