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孟蘭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高雄有民眾在一個多月前計劃在清明連假時到台中玩,並且上訂房網站,訂了在中區一間旅館的2千多元雙人套房,30日付款,卻在31日接到訂房網站的電話,飯店說因為賣出的價格太低,要取消訂單,把民眾氣炸。
有民眾在訂房網站上訂了位在台中中區這間旅館的雙人套房,計劃在清明連假時從高雄到台中住宿,30日付款卻在31日時接到訂房網站的電話說,飯店說因為賣出價格太低,要取消訂單。民眾說:「這確實滿奇怪因為你不能訂下去之後,跟他反而說又要漲價之類的,這個要提前事先在裡面講好。」民眾說:「我覺得這個很不合理啦,因為基本上這種調整價格的事情,應該是要提早跟消費者講。」訂房的民眾氣炸了,當下再上網站查詢,原本訂的房間還繼續掛著賣而且價格變貴了,是他一個月前訂的2倍,實際上訂房網站,這間旅館的雙人房價格在清明連假時的價格確實比較高。
對此旅館澄清,他們不知道訂房網站打給民眾取消訂房,也不清楚原因,說是訂房網站的問題。台中市主任消保官何怡萱說:「旅宿業者跟旅客對於入住的日期和房價,一旦確認了之後雙方都應該依約來履行,業者如果單方面取消訂單,這應該是屬於可歸責業者的事由,旅客可以向業者主張房價一倍的賠償。」消保官表示,只要有契約,任何一方都不能違約,如果是訂房網站跟消費者取消,旅館也應該要付起提供房間服務的責任;假使沒房間或是違約不賣,除了退還款項,還要再補償該房間的房價給消費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