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堯棋 陳知學 報導 / 台北市
為了持續監測疫情,疾管署要求台灣血液基金會配合執行新冠病毒血清抗體監測,但日前有捐血者被告知血液被選中,但不願意提供檢體作為分析,沒想到卻要他自行致電疾管署報備並留下個資,不滿權益受到侵犯,對此,今(10)日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澄清,有事先進行告知,但是「利用前告知」,並非「捐血前告知」,個資也不會轉做其他用途,沒有洩漏問題,並強調這是依據法規實施的常規監測,禁得起外界考驗。
為了一解血庫血荒,民眾挽起袖子捐血,不過現在捐血之外,血液資料還可能被拿去做研究,指揮中心針對今年1-6月捐血者,隨機抽樣約7000件0.5C.C.血液檢體,進行血清抗體監測,提供給疾管署分析新冠病毒抗體資料,如果捐血者不願意可選擇退出,但收到血液基金會通知後,2周內竟然還得自行打給疾管署1922,留下血袋號碼,或姓名身分證字號等資料,就有人質疑為何抽血不先說,不配合還得留下個資。
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我們有進行告知,這個告知是在利用前的告知,而不是說捐血前的告知,一旦把資料轉給血液基金會之後,我們這邊CDC就會把資料刪除,也不會轉作其他用途,就個資是不是會外洩這個部分,請民眾可以放心。」儘管疾管署做出澄清,但外界仍質疑,現在本土疫情趨緩,加上血清抗體研究,涉及研究倫理議題,是否還有進行的必要性。
台大醫院急診醫學部臨床教授李建璋說:「一般來講不管美國或加拿大,我們查了一下資料,這種國家型的血清調查,還是會有一個倫理委員會的程序,會由倫理委員會來幫大家把關。」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說:「今年的這個(血清抗體監測)作業,因為已經有法源依據,有法規來依法行政,所以是不屬於研究計畫,而是作為常態性常規性的監測一環,它就不需要去送人體研究倫理的審查。」雖然強調一切合法,但不免民眾覺得有侵犯隱私的疑慮,目前隨機抽樣的7000名受試者,將再6月份的檢測完成後,預計8月對外公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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