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屍案女租客改列殺人被告 離開地檢拔腿狂奔

李盈萱 張智鈞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桶屍案,塑膠桶裡的男性遺體到底是誰?昨(27)日解剖相驗,要進行DNA比對、一般來說要一週以上的時間確認,這回因為是急件,最快今日DNA鑑定會出爐,而被警方列為唯一關係人的蔡姓女租客,昨日檢方複訊後,將她列為殺人被告,但因證據不足,先將她請回,限制出境出海,警方研判兇手不只一人,因為塑膠桶封水泥後超過200公斤重,一般女生應該是搬不動的,再加上女租客付了一年多的租金卻沒有營運工廠不合理。

她是台中桶屍案的被告,承租案發地的蔡姓女租客,在檢方複訊後,看到記者開始跑,手遮住臉拔腿狂奔,跑得超級快,最後看到計程車,立刻跳上車,就怕被人拍到,因為她從案發一開始,就被警方列為唯一關係人,檢方複訊後,改列為殺人被告,但因為桶屍死者身分還沒釐清,證據不足之下,只能先將她請回,但限制出境、出海。

台中市豐原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說:「那有因為本案部分,我們死者的身分還沒確定,那所以說後續結果需視檢體情形而定,二房東就說,從頭到尾就只有簽約的時候看過她,之後都是電話聯繫。」警方說,二房東回想,蔡姓女租客當初來租廠房時,沒有說要做什麼用,之後廠房也沒有任何機具和人員工作,讓她覺得很怪,但關鍵還是要等桶屍的DNA報告。

台中市豐原分局副分局長何孟宗說:「法醫研究所因為很多在排隊,所以一般大概都一到兩個禮拜,法醫研究所會儘快協助。」警方強調,一般DNA報告,需要一個禮拜以上的時間,但這次是送急件,希望結果盡快出爐,釐清桶屍男子是不是就是女租客2年前通報失蹤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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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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