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卡拉不OK? 管委會未繳授權費恐侵犯著作權

黃敏惠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疫情過後,許多社區大樓公設的K歌包廂重新啟用,不少住戶都紛紛預訂歡唱!不過台灣音樂著作權集管協會,上月發函給多處社區管委會,要求公設卡拉OK室電腦伴唱機需付費,聲稱違法會挨告,讓各管委會很恐慌。智慧財產局表示,已經請協會注意發函字眼,不要語帶恐嚇,但社區內伴唱帶唱歌屬「公開演出」,可依今年新規付費,一台電腦伴唱機每年要繳3290元。

「我慢慢的品雪落下的聲音,彷彿是你貼著我叫卿卿。」你們聽到雪落下的聲音,但是你們可能沒聽見錢飛走的聲音,社區大樓的公設卡拉OK不OK了嗎?台灣音樂著作權集管協會,5月發函給多處社區管委會,要求公設K歌包廂的電腦伴唱機,必須要繳授權費拿許可證,不然會挨告,因為侵犯著作權,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這封信一打開可嚇壞了管委會,開嗓完豈不是得開庭。

智慧財產局專委吳逸玲說:「集管團體的部分我們都是用比較請他們,雖然是他們的權利,我們都還是建議他們用柔性勸導的方式,鼓勵大家你要用然後也就是支持正版概念。」,「BABY情話多說一點想我就多看一眼。」情話多說一點好話也要多說一點,不要放狠話,智慧財產局已經提醒協會注意下筆的字眼,會需要繳費是因為社區K歌屬於公開演出,依今年新規定要付費付多少,如果是小吃店這種營利型,每年每台9400元,要是里民中心算是文化教育類則是6580元,像是社區大樓公設KTV,叫做公益無營利就繳3290元,智慧財產局表示,像公園的阿公阿嬤播放音樂跳舞,因為權利人沒有主動要求收費,所以目前還沒有要繳費,所以不想在浴室唱歌獨樂樂,想在社區K歌眾樂樂,管委會得記得繳費拿證,免得開金嗓真的金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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