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宛瑩 許富傑 報導 / 高雄市
台灣電動車在2021年,銷售共7064輛,隔年翻倍成長,來到16120輛,可見電動車開始普及,但現在,卻有民眾在高雄的百貨商場發現,有車主占用「超充車位」,讓真正有需要的駕駛,枯等半小時左右,甚至說出占用要罰錢,對方還不耐煩回嗆「那就罰」,其實以現行法規來說,私人停車場目前只能以勸導方式,但公有停車場未來會比照婦幼以及無障礙車位,最高可開罰1200元,確保民眾的停車權益。
當事車主VS.其他駕駛說:「你沒有充電不能這樣停,所以呢要罰錢的啊,那就罰嗎。」看到駕駛緩緩回來,實在按捺不住情緒,場面差點失控,而這一切開端是因為他占用「超充車位」,其他電動車駕駛說:「拍照上去(群組)跟他講下次不要停了,有些人太沒素質沒辦法,本身的公德心或者是自身問題,叫保全叫那車主移開。」
當時這台黑色轎車的車主,來到高雄這間百貨,疑似占用超充車位,沒有進行充電行為,其他真正想要使用的駕駛,枯等半小時,看到人回來,氣得質問難道不知道「占用要罰錢」嗎,對方還不耐煩回「那就罰」。購物廣場行銷部副理蔡忠瑋說:「真的發生這情況的話,我們會有人員協助,在現場指引他停到正常的車位。」
現在電動車成為趨勢,以台灣的市占率來說,2021年銷售7064輛,隔年翻倍成長,因此不論公有還是私人停車場,都可見超充車位,一種是油車占用,另一種是,電車充電後當停車格,很多真正有需求的車主,最想知道的,就是到底可不可以開罰?
交通局副局長劉建邦說:「(未來)那如果違規的話可以處600到1200元罰鍰。」停車工程科長莊政陽說:「加強宣導或是採智慧地鎖,給電動車來做優先停放部分。」其實以民營停車場來說,主要以勸導方式,公有停車場,未來則是會和婦幼車位,以及無障礙車位相同地位,也就是說,出現占用最高可罰1200元。
停車工程科長莊政陽說:「用一個告示牌給民眾知道,說這邊是一個電動車優先格位,目前還是盡量油車不能去占用的部分。」雖然說,私人停車場都寫上電車「優先」字眼,沒有硬性規定,但還是盼車主能發揮公德心,把車位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別占用他人資源。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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