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控吃鰻魚飯刺傷喉 父怒告餐廳「不起訴」

劉俊男 蕭羽秀 報導  / 台北市

去年10月,有一名高中生到台北市中正區的連鎖日式餐廳,點了鰻魚飯吃,事後卻覺得喉嚨怪怪的,醫院看診後確認是被魚刺刺傷喉嚨,但和店家談和解金時,雙方沒有共識,父親向店長提告過失傷害。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民眾在食用時本就應細嚼慢嚥,認定餐廳負責人沒有過失。

打開鰻魚飯準備大口開吃,稍等一下注意魚刺,因為去年10月就有一名高中生,被這魚刺刺傷喉嚨。肥滋滋的鰻魚刷上特調的鹹甜醬汁搭配台灣國產米,讓人食指大動,當時高中生就到台北市中正區這家連鎖日式餐廳,點了一碗鰻魚飯吃,沒想到吃完,他卻覺得喉嚨不舒服,到醫院檢查後才發現是被魚刺刺傷,事後他爸爸認為,餐廳沒有標明餐點含魚刺等等警語,因此要求店家賠償,但是雙方對於和解金沒有共識,他父親因此向店長提告過失傷害。

民眾說:「因為照理說鰻魚飯應該沒有刺,當然是需要賠。」不過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高中生被刺傷後,沒有立即向店家反應,過了幾小時才到醫院就醫,沒有辦法證明喉嚨的刺傷是魚刺所導致,同時也認為魚有魚刺是常識,高中生身心健全應該知道食用時要細嚼慢嚥,因此認定店家沒有過失責任,全案偵結不起訴,律師劉韋廷(非本案律師)說:「如果店家今天提供的鰻魚是比較多硬刺的,恐怕必須額外來提醒消費者的,如果沒有提醒消費者,某個程度上面就附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責任,如果說今天銷售的這個餐廳,本身又是一個連鎖店家,那它銷售的幅員更加的廣大,不提醒消費者的話,恐怕很難說它沒有過失責任。」

而其實日前也有相關案例,101年時有民眾到餐廳吃中卷時,裡面的軟骨造成喉嚨受傷,當時民事賠償判賠一萬元,看法大不同恐怕還是得視個案認定,對此該店家在截稿前並未回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