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傲天 李詩健 報導 / 台北市
管委會基於安全考量,大多數都禁止出租給非社區的人,但確實也有大樓內的停車位,會外租或開放民眾臨停,最大關鍵在於,停車位有沒有「獨立產權」,有「獨立產權」,就能出租或買賣給外人使用,不過大多數社區停車位,都是屬於「法定停車位」,並沒有「獨立產權」,因此不能隨意買賣,如果想租給外人,就得仔細看管委會規約。
社區停車場內滿滿停車位,有些大樓住戶會私下,把車位租給別人,但真的能這樣隨意出租嗎?記者黃傲天說:「許多房子都設有停車位,但其實社區停車位,依法規定分成三大類,並不是每一種都能隨意出租給外人,或是堆放個人物品。」
其實最大關鍵在於,停車位有沒有「獨立產權」,以「增設停車位」、「獎勵停車位」這兩類來說,只要有「獨立產權」,就能出租或買賣給外人使用,不過大多數社區停車位,都是屬於「法定停車位」,這類停車位因為登記為公設,並沒有「獨立產權」,不能隨意買賣,如果想租給外人,得仔細看看管委會規約如何規定。
房市專家張旭嵐說:「基本上有獨立產權的車位,其實都是可以出租給外人的,但根據內政部的函釋,法定停車位也是有權出租給外人,但是如果管委會,在住戶規約當中規定,不得出租給外人,那麼就必須依照租約的規定,只能租給社區內的住戶,而不能租給外人。」
基本上有獨立權狀的停車位,停車場都會規劃,和大樓原本用戶不同的獨立出入口,車位也有獨立編列的門牌和區域,出租給外人不是問題,也難怪不少社區住戶,會想透過租車位多賺點外快。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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