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無論是借錢還是借車都容易傷感情,引起諸多糾紛。最近一名人妻抱怨,娘家買了一台休旅車給她,但公公總是一通話打來,就表明要直接借車,且一次就是好幾天,公公卻毫不在意,甚至理直氣壯地說:「反正妳也用不到」讓她十分傷腦筋,不知該如何拒絕對方。貼文一出,掀起熱議。
該人妻發文指出,本身有一輛國產休旅車,是娘家在她結婚時買的,由於她上班朝九晚五,時段固定,且公司就在住家附近,所以平時均靠機車代步。
「但是公公很討厭」,人妻接著表示,對方常常一通電話打來,就要借她的車去開,並丟下一句說:「反正妳也用不到」,讓她聽完十分不悅,從今年開始算,公公已經借了3次,且每次一開就是好幾天,還車時也只會把油箱加到半滿,甚至跟人妻說:「我開妳的車有付錢喔!」
人妻無奈透露,稍早公公又打電話跟老公說,明天他要來開車,「我跟公婆感情沒有很好,已經不交談很久了,請問大家你們會用甚麼方法不借車?」
貼文引發熱議,最多網友建議把車子賣掉,或停在娘家,「賣掉!最快也最有效」、「直接開回娘家,說娘家要回去了」、「如果我是你,我會放在娘家」,另有人表示「說過不借還開走,就報警說車子失竊」、「就說那妳現在都開車上班」、「離婚」等等。
愛車借人開卻吃罰單 公路總局傳授「歸責」招式
目前交通違規案件類型主要分2種,1種是經警察攔查舉發,另1種是逕行舉發。因逕行舉發警察機關無法得知實際駕駛人是誰,所以舉發通知單會寄給車主。
公路總局提醒,車主收到逕行舉發通知單時,若自己不是違規駕駛人,可於舉發通知單上應到案日前提出申請,檢附相關證據(車主身份證件、實際駕駛人駕照、違規通知單、採證照片等等),歸責違規駕駛人,逾期不予受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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