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邦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本週將迎接端午假期,而今年的「端午節」為6月10日,屬於國定假日。勞動部表示,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果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
勞動部指出,若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
勞動部進一步說明,今年端午節在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至於6月9日(星期日),性質屬於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雇主如果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讓勞工例假出勤工作,依《勞基法》第40條規定,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6月10日(星期一)性質則為休假日,依《勞基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
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比如直轄市、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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