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鋒 張春峰 楊宗穎 報導 / 苗栗縣
台中1名女子過馬路的時候,步行的速度不但相當緩慢,甚至還踩著地上的白線,好像走平衡木一樣,當時一輛公車準備右轉,為了禮讓女子,停下來等,沒想到女子全程走超慢,整輛車的乘客都只能等她過馬路,警方提醒,這樣的行為已經妨害交通,可以開罰500元。
她不但把雙手平舉,雙腳還踏在白線上像是在走平衡木,公車司機得禮讓行人也怕被罰錢,因此不敢右轉,整輛車的乘客,就只能等這名女子慢慢通過馬路。
差不多過一分鐘左右,這名女子終於走到路口轉角,公車司機才敢右轉,但這名女子看起來不像身體不舒服,也不是行動不便的身障人士,過馬路卻慢吞吞,影響不少人的通行權益。
但這樣的行為已經明顯妨害交通,依法可以開罰,警方強調,將會加強巡邏防止類似的事情發生,但也提醒民眾,罰錢事小,如果因此發生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受傷,就會有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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