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張春峰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一輛3.5噸的小貨車,經過苗栗市新都街鐵路高架橋下,因為車子超過2.2公尺限高,駕駛當時又在找路沒注意到,結果貨車撞到鐵路水泥橋墩,幸好駕駛沒受傷,也沒有波及其他車輛,但他沒有遵守交通標誌等指示,警方要開罰最高1800元。
載滿飲料的白色廂型貨車,廂體變形,門差點就要掉下來,到底怎麼撞的,路口監視器拍下,白色貨車行經鐵路高架橋下方時,超高了駕駛沒改道,直接衝向水泥橋墩,當時後方還有三四部轎車全嚇得緊急剎車。
駕駛人沒受傷,他說他不是苗栗人,因為在找路,沒注意到限高只有2.2公尺的標示,才會撞到。這座橋墩位在苗栗市新都街,當地民眾說常發生,車輛撞橋墩的事情,警方說駕駛沒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要對他開罰900到1800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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